目录
1 陕西老年大学工作运行规则
2 陕西老年大学干部考核办法
3 陕西老年大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4 陕西老年大学采购办法
5 陕西老年大学分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6 陕西老年大学保安门卫工作制度
7 陕西老年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8 陕西老年大学公务卡结算实施办法
9 陕西老年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10 陕西老年大学后勤保障管理各项制度
11 陕西老年大学会议制度
12 陕西老年大学教师选聘和管理办法
13 陕西老年大学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14 陕西老年大学劳务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15 陕西老年大学厉行节约规定
16 陕西老年大学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17 陕西老年大学排练厅活动须知
18 陕西老年大学乒乓球厅活动须知
19 陕西老年大学棋牌室活动须知
20 陕西老年大学书画影邮室活动须知
21 陕西老年大学台球室活动须知
22 陕西老年大学图书借阅制度
23 陕西老年大学图书阅览室活动须知
24 陕西老年大学团队管理规定(修订稿)
25 陕西老年大学系主任管理办法
26 陕西老年大学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27 陕西老年大学请示汇报制度实施细则
28 陕西老年大学公文流转有关规定
陕西老年大学工作运行规则
为了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结合陕西老年大学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陕西老年大学是省委老干部局管理的正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全省老年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本校的教学及远程教育工作。
二、陕西老年大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领导全校工作。副校长、教务长协助校长工作,对校长负责。
三、副校长、教务长按分工负责制,领导好分管处室工作。办公室主任、各处处长对校长、副校长负责,其他同志对主任、处长负责。
四、学校实行民主集中制,人事、财务等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决定;日常政务、教务、事务等重要工作由校务会决定;陕西老年大学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校长批准并主持召开,主要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视情况吸收聘用人员参加。
五、校长办公会、校务会决定的事项,各处室应坚决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直接向校长报告。
六、校长办公会、校务会决定的事项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应及时向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长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查。
七、校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负责督查各处、室、系和分校落实校长办公会和校务会决议和指示情况。
八、各处室之间工作人员调整及聘用人员的定聘、解聘,经与校长沟通后,由办公室提请校长办公会决定。
九、以陕西老年大学名义呈送的文稿、报告、请示、汇报等,由分管副校长、教务长审核,校长签发。
十、以陕西老年大学名义刊印或印发的会议纪要、校报、简报、招生简章、统计报表等,由分管副校长、教务长审核后,报校长签发。
十一、需要办理的文件,由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经分管副校长、教务长审核后,报校长签发。
十二、以陕西老年大学名义下发的文件、批复、聘书等,应由处室逐级呈报,按审批程序办理,不得越级越权行文。
十三、以陕西老年大学名义呈送的文稿、报告、请示、汇报以及下发的文件、批复、聘书等,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登记印发,并及时作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十四、校长或由校长委托副校长、教务长代表学校对外处理事务,其他任何处室或个人未经校长批准,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承诺事务。
十五、陕西老年大学全体工作人员不得以职务、职权谋取个人名利,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按程序按制度办事。
陕西老年大学干部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关于贯彻落实加强作风建设要求扎实开展机关内部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贯彻省委鼓励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省直部门公务员考核表彰奖励工作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老年大学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公正评价全体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激发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考核,奖优罚劣,提高效能,达到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职工队伍,实现建设一流老年大学的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原则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开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针对不同岗位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考核工作透明、科学、准确。
陕西老年大学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央和省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经费的来源和支出分类
第二条 我校的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三个方面。
第三条 我校的经费支出主要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类别。
三、经费的预算和执行
第四条 每年下半年,按照省财政厅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财
陕西老年大学采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确保公正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达到相应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政府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复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政府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受采购人的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以及必须采取的市场竞争机制和一系列专门操作规程进行的统一采购。
本办法所称部门集中采购是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分散采购指使用财政资金,符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当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内,
陕西老年大学分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为规范陕西老年大学分校的管理工作,依照中、省有关政策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分校的设立原则和范围
1、 陕西老年大学分校的设立应本着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符合我校办学宗旨、扩大陕西老年大学老年教学服务区域、有利于本地本单位老年学员就近入学的原则。
2、 陕西老年大学所设立分校的范围一般为省直厅局系统、中央驻陕单位、省属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
3、 分校的设立应充分考虑到本系统、本单位及周边社会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切实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管理。
4、 下属单位较多的厅局系统和大型单位经陕西老年大学批准可在下属单位设立二级分校。
二、分校设立的审批程序
1、 设立分校的审批一般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具有一定面积的教学办公场地情况;
(2)具有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情况;
(3)拟开设专业及班次情况;
(4) 经主办单位同意的学校领导班子组成情况和教学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学校经费保障情况。
保安门卫工作制度
为确保陕西老年大学院内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活动秩序,强化门卫管理,明确职责,确保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陕西老年大学门卫值勤实行24小时轮值制,由后勤保障部管理和监督。
二、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按时交接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交办的紧急任务。门卫值班及交接班实行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情况及应告知下一班的事项。门卫电话用于工作联络,保持畅通,不得联系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电动门在白天半开,与停车场系统配合使用,行人由西侧出入通道进出,每日24:00关闭电动门和行人出入通道。工作日教学大楼开门时间为7:30,电梯开启时间为7:30,关闭电梯时间为18:30,教学大楼关门时间为18:30,节假日无特殊原因电梯、教学楼大门不开。
四、保安人员严格遵守大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标志符号佩戴俱全,注重仪容仪表,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形象。
五、保安人员在7:30-8:30期间站立大门口,干部职工和学员、老干部凭证件进入大门,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六、对进出大学院内的可疑人员要询问和检查证件,进行
陕西老年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精神,规范陕西省老年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国内公务活动。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接待范围
上级机关(含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和兄弟省(区、市)、省内各市老干部局、老年大学到我校考察学习、调研指导的领导及随行工作人员。
省内各级老年大学(含市区外的分校)来我校公务交流的领导及随行工作人员。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五条 接待程序
1、凡公务接待,均应事先拟定接待计划,经分管副校
陕西老年大学公务卡结算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陕西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监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库〔2007〕34号)精神,结合我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结算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卡的概念和结算方式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本单位在职的正式职工(以下简称职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的贷记卡,职工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务卡结算方式是指我单位财务部门与职工之间的结算方式。是财务部门将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现金消费的资金,或者职工因公借款,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和发卡银行划入职工公务卡的方式。
二、公务卡消费使用的范围
公务卡可用于公务活动的刷卡透支消费,接收财务部门划转职工垫付现金的公务消费报销资金,以及接收因公借款的划转资金。
使用范围包括可以使用公务卡刷卡结算的,原来使用现金结算和转账支付的小额公务支出,如支付办公费、印刷费、
陕西老年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陕西老年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保障陕西老年大学履行职能,依据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资〔2017〕168号)、《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陕财办采资〔2017〕169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采资〔2017〕17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按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
陕西老年大学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陕西老年大学会议规范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上级要求,现就我校有关会议做如下规定:
一、校长办公会
1、主要内容:
(1)传达和贯彻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老年教育工作的决策、指示,研究制定贯彻方案。
(2)研究落实省委老干部局决定的重要事项。
(3)听取校长办公会成员的工作汇报,听取校党总支、校工会组织的工作安排。
(4)研究决定校本部处室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待遇以及有关方面的问题。
(5)研究决定聘用人员的聘用及解聘事项。
(6)听取财务情况汇报,研究重大经费开支等有关事项。
(7)研究决定分校的设立及分校的人事任免。
2、时间:
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另行通
3、参加人员:
校长、副校长、教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议题有关
陕西老年大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大学自身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的范围为大学全体干部职工(含临聘及挂职人员)。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三条 上下班考勤规定
1、上班时间考勤(签到)与省委老干部局机关保持一致,上午8:00时,下午14:00时(盛夏作息时间15:00),遇特殊情况可不按迟到处理,但最多不超过20分钟。
2、未按时签到且事前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应作出相应说明。
3、如因公外出或处理事务未及时签到,可由部室负责人代为说明情况;超时签到并未报告或说明原由的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内临时外出时,要向部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去向。
第四条 组织会议学习和参加重大活动实行考勤签到,如有请假者,由部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审批单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作为考核用。
陕西老年大学系主任管理办法
为规范教学秩序,加强学员教育管理,全面落实服务管理学员、服务管理教师、服务管理教学的任务,保障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系主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定系主任管理办法。
一、系主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共党员优先。
2、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愿意为老年学员服务,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善于沟通,亲和力强,有教学管理和老干部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4、身体健康,心胸豁达,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招聘程序
1、由教务部根据系主任队伍现状和学员管理需要,提出选聘申请,并推荐合适人选。
2、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3、由办公室与教师签订劳务合同。
4、由教务部安排具体岗位,并组织好岗前培训,做好聘任
陕西老年大学劳务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及考核,维护本单位和聘用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使用的员工,以及建立劳务关系的其他聘用(含返聘)人员。
第二章 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第三条 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 员工的工资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包含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 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以及公司代扣依法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等。具体标准执行《陕西老年大学劳务派遣用工暂行办法》。其他用工人员按照老年大
陕西老年大学教师选聘和管理办法
为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聘任
(一)教师聘任原则
1、按需聘用。按照专业班需要进行教师聘任。
2、择优选拔。严格依据聘用条件,择优选拔专业对口的教师。
3、定期聘用。聘任教师必须明确聘用期限,由校方向教师发放聘书,并通过一定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建立储备。通过发布招聘启示、同行推荐、走访等形式,多渠道建立教师储备库,并将建立和充实教师储备库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应保证每个学科有与在聘教师人数相当的储备教师,可随时补充缺额。
(二)教师聘任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德才兼备,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仪态大方。
2、具有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并具有三
陕西老年大学活动团队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稿)
为了提高本校各类文体活动团队的综合管理水平,推动活动团队建设规范化,管理正规化,根据本校教学和活动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团队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老年教育活动“有进步、有作为、有快乐”的理念,加强科学管理,注重规范引导,不断推动活动团队规范化、专业化等各方面建设,创特色、树品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促进本校教学和活动的中心工作健康发展。
二、活动团队的功能和任务
1、活动团队工作是老年大学教学工作的延伸,是活动和教学相融合,开展第二课堂的重要载体,是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和教学成果的体现;
2、活动团队吸纳本校优秀学员,开展进一步的学习和训练,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展示学校教学和学员学习的成果,探索、开拓新的学习和活动领域,促进老年大学教学内容的拓展和教学
陕西老年大学专用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更好地服务工作,依据《会计法》和省财政厅、国资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专用设备管理范围
专用设备包括:复印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音响设备、钢琴、电钢琴、电子琴、电视机、空调、照相机、影碟机、刻录机、摄像机等。
二、专用设备管理职责
(一)专用设备管理工作,由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各处室协助管理所使用的专用设备。
(二)建立健全专用设备明细帐和专用设备卡片,做到配备有登记,管理有专人,借还有凭证,实物不丢失,登记不遗漏,使用不浪费。
(三)合理配置专用设备,不得擅自变更或处置,不得私自外借,不得据为己有。专用设备的借用,需办公室主任批准。
(四)专用设备谁使用、谁维护保养,使其保持完好、安全状态。对需要维修的设备由办公室专人联系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