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监察法》
近日,咸阳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在四楼会议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市老年大学副校长、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张建国主持会议,宣传指导科科长马雄全面讲解了监察机关的职能、监察对象、监察范围、监察权限,以及如何抓紧抓好监察法的学习贯彻,为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辅导课。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在新时代下出台的一部新法律,是在新时代下建立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的需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严厉惩治腐败零容忍的根本保证,为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提供了法律遵循。结合老干部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反复学习领会《监察法》,吃透实质、找准核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二是对标看齐,提高遵纪守法认识。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监察法》颁布和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廉洁意识、法治意识,强化自我监督,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贯彻落实,外化于行。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老干部工作实际,到学深悟透,切实履行使命,做好本职工作,真正使学习《监察法》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咸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马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