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老校字〔2017〕31号
关于开展全省示范老年大学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老年大学、省直及中央驻陕单位老年大学,各县老年大学,陕西老年大学各分校:
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国办发〔2016〕74号、陕办发〔2016〕43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动全省老年大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示范老年大学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和推动全省各级老年大学在扩大办学规模、改进教学设施、规范办学形式、提升办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等方面有新的突破,评选出在各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全省示范老年大学,示范、带动全省老年教育工作在新时代向更高水平发展,促进老年教育工作的追赶超越。
一、创建全省示范老年大学主要考察的内容是: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学校管理、教学水平、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等。
二、申请学校需认真填写《全省示范老年大学申报表》,并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陕西老年大学将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评估。
三、请各级老年大学切实做好创建工作,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1份。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1号陕西老年大学教研指导处,邮编:710004,电子邮箱:lndxjyzd@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四、陕西老年大学将对评选出的全省示范老年大学统一授牌进行表彰。
五、为促进各级老年大学向示范老年大学学习,追赶超越,不断提高全省各级老年大学的建设和教学水平,全省示范老年大学创建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
附:1、《全省示范老年大学评估标准》
2、《全省示范老年大学申报表》
陕西老年大学
2017年11月27日
陕西老年大学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印发
附件1
全省示范老年大学评估标准
一、办学条件
1、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重视,老年大学建筑面积达到相应标准:市级老年大学5000平方米以上,县级老年大学1000平方米以上,省直和中央驻陕单位老年大学500平方米以上;
2、学校领导班子健全、得力,内设机构设置职责明确、人员配备较好;
3、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化;
4、办学经费有保障,教学设施、设备完善,满足教学需要。
二、办学规模
1、办学形成较大规模,申报评选时的上一年度学员人数达到相应标准:市级老年大学3000人(次)以上,县级老年大学1000人(次)以上,省直和中央驻陕单位老年大学500人(次)以上;
2、积极向更广区域延伸办学,以分校或教学点、活动团队等形式推广老年教育。
三、学校管理
1、具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和良好的校风;
2、加强学员党建工作,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长者风范的教育;
3、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好,环境优美,学习气氛浓厚;
4、积极参加省、市老年大学和当地组织开展的各类社会活动,社会影响好。
四、教学水平
1、学科门类、专业、课程设置比较广泛;
2、课程设置坚持以人为本,适宜于老年人学习,有助于老年学员增长知识、提高能力、拓宽视野、发挥正能量,具有受到老年学员欢迎的精品、特色课程;
3、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完备并在日常教学中能够严格执行;
4、学员的学习成果参加各级展演成绩优异;
5、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有稳定的高水平师资储备。
五、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
1、教学研究和调研活动开展经常,积极在陕西老年大学网站投稿,理论研究或调研文章在各级刊物发表或获各级奖励;
2、积极宣传老年教育和本校的办学成果,在陕西老年大学网站积极报导教学活动开展情况,每年不少于4篇;
3、积极参加陕西老年大学和各市老年大学举办的老年大学校长及工作人员等各项培训;
4、市、县两级老年大学能定期不定期对本市(县)区域内的下一级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积极开展调研和业务指导。
以上标准为创建活动的指导性评估标准,由陕西老年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2
全省示范老年大学申报表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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