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慈善志愿者
来老年大学开展普法活动
3月6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慈善志愿者分会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永颖带领下,7名志愿者深入市老年大学,通过举办防范养老诈骗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校长惠振苏及办公室、学员科、宣传信息科工作人员,班级支部书记、班长30余名学员代表参加活动。
主题宣讲活动中,志愿者们从维护老年学员合法权益、人格尊严,实现公平正义出发,通过现场讲解真实典型案例,形象生动地向老年学员讲解了“有偿租借医保卡类”、“涉迷信类”、“冒充医保工作人员”等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6个案例,详细地解读了基本案情、特点和危害。宣讲人员从贪图小便宜、个人信息泄露、容易轻信许诺、意志不够坚定、图省事、从众心理、打款转账前没有核实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受骗原因;向老年学员传授了不信、不给、不离开自己视线、不贪小便宜、不点击链接、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及时与亲友沟通核实、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核实有没有固定办公场所以及专业流程、依法委托代办事项,接听全国反诈中心电话“96110”、反诈骗预警电话“121381”,拒接诈骗电话等预防养老诈骗知识和防范方法;提醒老年朋友对陌生人提高警惕,不泄露不填写个人信息、注意明辨是非,谨防上当受骗、保持审慎态度。
现场的老年学员向志愿者咨询了如何辨别电信网络信息真假以及疑惑问题,交流讨论了防范养老诈骗相关法律问题,表达了本本分分做人、不觊觎别人的坚决态度和防范养老诈骗的坚定决心。
此次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是榆林中级人民法院弘扬雷锋精神,彰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的生动体现,进一步提高了我校老年学员的安全意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的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校长惠振苏在活动结束时强调,老年大学要与中院志愿者联合,大力开展老年法治教育,让法律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要广泛动员学员,用身边的事例,编成小品、快板、小剧等形式,通过生动形象的宣传方式,筑牢全民防诈反诈安全防线,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签发人:榆林市老年大学校长惠振苏;报送人:榆林市老年大学李鸿岩)